一、目的
根據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為有效管理食品生產中的過敏原,預防因過敏原交叉污染導致消費者健康問題,保障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通過規范各環節過敏原管理流程,降低食品安全風險,維護企業信譽與消費者權益。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食品生產、加工、包裝、儲存和運輸的各個環節,包括所有涉及食品生產的部門、人員及相關合作方。
三、過敏原識別
(一)常見過敏原清單
明確列出常見的食品過敏原,國內銷售過敏原:
含有麩質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麥、黑麥、大麥、燕麥、斯佩耳特小麥或它們的雜交品系);
甲殼綱類動物及其制品(如蝦、龍蝦、蟹等);
魚類及其制品;
蛋類及其制品;
花生及其制品;
大豆及其制品;
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堅果及其果仁類制品.
出口產品根據目的國要求,列出相應清單。
并根據國家及出口目的國相關法規、行業研究動態及市場反饋,每半年對清單進行一次全面審查與更新,確保清單的時效性與準確性。
(二)原輔料檢查
建立嚴格的原輔料檢查機制,每一批次原輔料到貨后24小時內,由采購部協同品控部進行檢查。
要求供應商在供貨時提供詳細的成分信息,包括是否含有過敏原成分、可能存在的微量過敏原風險等。
對于含過敏原的原輔料,需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過敏原成分檢測報告,確保其符合企業質量標準與國家相關法規要求。
四、人員培訓
(一)培訓內容
開展系統的過敏原管理培訓,內容涵蓋過敏原的種類、特性、對人體的危害機制、識別方法、預防交叉污染的具體措施、企業過敏原管理制度及應急處理流程等。
培訓采用理論講解、案例分析、實操演示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確保員工深入理解并掌握相關知識。
(二)培訓頻率
新員工入職后一周內必須完成過敏原管理基礎培訓,并通過考核方可上崗。
老員工每季度進行一次復訓,每年組織一次全面的過敏原管理知識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員工績效考核體系,對于考核不達標者,需進行針對性培訓與補考,直至考核合格。
五、生產過程管理
(一)生產線規劃
在設計生產流程時,優先將含過敏原產品與非過敏原產品安排在不同的生產線生產。
若因生產條件限制無法分開,則在生產含過敏原產品后,嚴格按照設備清潔程序對生產線進行徹底清潔,并經品控部檢驗合格后方可生產非過敏原產品。
同時,在生產計劃安排上,盡量減少含過敏原產品與非過敏原產品交替生產的頻率。
(二)設備清潔
制定詳細且標準化的設備清潔程序,明確不同類型設備的清潔方法、清潔劑使用種類與濃度、清潔工具及清潔流程。
每次清潔后,由操作人員填寫設備清潔記錄,記錄清潔時間、使用的清潔劑、清潔人員等信息,品控部定期對清潔效果進行抽查與評估,確保設備在生產不同產品間無過敏原殘留。
(三)工器具管理
生產含過敏原產品的工器具實行專用管理,設置明顯的標識區分。
若因特殊情況需共用工器具,則在使用后立即進行徹底清洗和消毒,消毒方式需符合國家相關衛生標準。
消毒后,由專人對工器具進行檢查,確認無過敏原殘留后方可再次使用。
六、儲存與運輸管理
(一)儲存要求
在倉庫中劃分專門的區域存放含過敏原的原輔料和成品,區域設置明顯的標識牌,注明 “含過敏原產品存放區”。
存放時,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定期對庫存產品進行檢查,防止因儲存不當導致過敏原污染。
同時,保持儲存區域的環境整潔、干燥、通風,避免與非過敏原產品發生物理或化學接觸。
(二)運輸安排
對于含過敏原產品的運輸,優先安排專門的運輸車輛。
若無法提供專用車輛,則在運輸過程中對含過敏原產品采取有效的隔離防護措施,如使用隔離膜、分隔箱等,確保與其他產品完全隔離。
運輸前,對車輛進行清潔與檢查,確保車輛無過敏原殘留。
運輸過程中,嚴格控制運輸溫度、濕度等條件,防止產品因環境因素導致過敏原風險增加。
七、標簽管理
(一)標簽審核
建立更為嚴謹的標簽審核流程,產品標簽設計完成后,由品控部牽頭,聯合市場部、法務部及熟悉GB 7718 標準等標準法規的專業人員共同對標簽內容進行全面審核。審核時,重點關注以下方面:
內銷過敏原強制標示:嚴格依照 GB 7718 - 2025 的規定,對于產品配料中含有的牛奶、雞蛋、花生、堅果、大豆、小麥、魚類、貝類這八類致敏物質,必須在配料表中以加粗、下劃線等顯著強調方式加以提示,或在配料表鄰近位置,通過專門的致敏物質提示語清晰標注致敏物質信息。例如,若產品含有牛奶成分,應在配料表中 “牛奶” 二字處加粗或下劃線處理,同時也可在配料表下方標注 “致敏物質提示:本產品含有牛奶及其制品”。
(二)標簽更新
若產品配方發生變化涉及過敏原成分改變,在確認配方變更后的3 個工作日內,立即啟動標簽的重新設計工作,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新標簽的審核流程。
新標簽投入使用前,全面清理庫存的舊標簽,堅決防止新舊標簽混用的情況發生。
與此同時,及時通過正式的書面通知、郵件或線上溝通平臺等方式,將標簽變更信息通知到銷售部門、經銷商、零售商等相關部門和合作方,確保產品在市場流通環節中,標簽信息始終保持一致且準確無誤,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和企業的良好信譽。
八、應急處理
(一)預案制定
制定詳細的過敏原污染事件應急預案,明確事件發生時的應急處理流程,包括立即停止相關產品的生產與銷售、啟動產品召回程序、及時與消費者進行溝通與補償、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與處理等。
預案中需明確各部門及人員在應急處理中的職責與分工,確保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二)追溯體系
建立完善的產品追溯體系,從原輔料采購、生產加工、包裝儲存到銷售運輸的各個環節,都需記錄詳細的信息,包括產品批次、生產日期、原輔料來源、生產人員、運輸車輛等。
確保在出現過敏原污染問題時,能在24小時內快速追溯到受影響產品的范圍、批次及流向,以便及時采取有效的召回與處理措施。
九、記錄與監控
(一)記錄保存
對過敏原管理的相關記錄,如培訓記錄、原輔料檢查記錄、設備清潔記錄、標簽審核記錄、應急處理記錄等進行妥善保存。
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6個月,確保在需要時可隨時查閱,為企業質量管理與風險追溯提供依據。
(二)監控措施
成立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小組,定期對過敏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與監控。
檢查頻率為每月一次,檢查內容包括各部門對制度的執行情況、人員培訓效果、生產過程中的過敏原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等。
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明確整改要求與期限,并跟蹤整改結果,確保問題得到有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