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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氧水里泡鳳爪 一年銷售千余斤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7-09-06  來源:諸暨網  作者:林 捷
    核心提示:日前,諸暨市人民檢察院對一名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準逮捕。 汪開友系安徽省巢湖市人,在諸暨市璜山鎮農貿市場開了一家熟食店,自己加工鳳爪、烤鴨、牛百葉、牛肚等熟食制品進行銷售。今年3月28日,諸暨市工商局在汪開友的熟食店進行檢查時

     
     日前,諸暨市人民檢察院對一名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準逮捕。

        汪開友系安徽省巢湖市人,在諸暨市璜山鎮農貿市場開了一家熟食店,自己加工鳳爪、烤鴨、牛百葉、牛肚等熟食制品進行銷售。今年3月28日,諸暨市工商局在汪開友的熟食店進行檢查時發現,其銷售的2公斤熟鳳爪有雙氧水成分,在對汪開友加工熟食的場所進行檢查時,發現正在用雙氧水浸泡的9公斤鳳爪,同時在現場發現用剩的工業用雙氧水4公斤。現已查明,自2006年4月開始,汪開友為了使銷售的鳳爪外表更美觀以吸引消費者,便購買工業用雙氧水,對鳳爪進行浸泡,然后加工成熟食銷售,一年來,共銷售用雙氧水浸泡過的鳳爪500余公斤,銷售額1萬余元。經紹興市衛生監督所出具意見,認定工業用雙氧水浸泡過的鳳爪為有毒有害食品。汪開友的行為已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安機關將汪開友報捕后,諸暨市人民檢察院立即對其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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