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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理解“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7-08-11
    核心提示:答: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在審查中,應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1、貶低的對象不僅指同一領域的產品和經營者,也包括其他類別的產品和其他領域的生產經營者。 2、貶低的方式,包括指名道姓的,也包括泛指;包括直接的貶低,也包括間接的貶低。

    答: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在審查中,應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1、貶低的對象不僅指同一領域的產品和經營者,也包括其他類別的產品和其他領域的生產經營者。

    2、貶低的方式,包括指名道姓的,也包括泛指;包括直接的貶低,也包括間接的貶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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