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id="8aumu"></ul>
  • <strike id="8aumu"></strike>
  • <ul id="8aumu"></ul>
    VIP標識 上網做生意,首選VIP會員| 設為首頁| 加入桌面| | 手機版| RSS訂閱
    食品伙伴網服務號
     

    接到《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的企業(yè)如何再次申請?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06-05-31
       企業(yè)自接到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作出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的書面決定之日起,應當針對不合格原因,進行認真整改,2個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證申請。
        對于產品檢驗不合格的企業(yè),由受理申請的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將結果通知企業(yè),企業(yè)應當在2個月內完成整改報告,并向受理申請的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安排重新抽樣和重新檢驗。不需再次對企業(yè)進行必備條件的審查。
        對于生產條件審查不合格的企業(yè),自接到審查不合格通知之日起,進行為期2個月的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重新提出《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申請。
     
    [ 網刊訂閱 ]  [ 食品專題搜索 ]  [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關閉窗口 ] [ 返回頂部 ]

     

     
    推薦圖文
    推薦食品專題
    點擊排行
     
     
    Processed in 0.021 second(s), 18 queries, Memory 0.8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