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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驗室誰應該為結果有效性負責?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2-08-22
    核心提示:  確保結果有效性,是實驗室管理體系所應實現的總體目標,實驗室全部活動,都是以確保結果有效性為目的。那么,誰應該
      確保結果有效性,是實驗室管理體系所應實現的總體目標,實驗室全部活動,都是以確保結果有效性為目的。那么,誰應該為結果有效性負責?


      按照通常的理解,質量負責人應對結果有效性負責。但實際上,可以說包括最高管理者、技術負責人、實施實驗室活動的所有人員都負有責任。怎么理解?管理體系建立的目的,就是對影響結果有效性的所有要素進行分解,并采取適當的方法予以控制,以保證數據結果的質量。RB/T 214-2017或CNAS-CL01:2018的全部條款,都是對結果有效性有影響的要素,都需要進行控制,所有人員從不同過程均參與其中,所以,每個人對結果有效性都負有責任。

      因為操作人員處于質量控制的最佳位置,可以對操作的全過程實施控制,而質量管理只是對一些關鍵點進行控制,不可能對所有活動進行全程監控所以,操作人員必然是質量控制的第一責任人質量負責人只是質量管理的組織者、策劃者,不能將數據結果質量的重擔全部交給質量負責人去實現。 

      但質量負責人尤其獨特的作用,質量負責人應策劃適合本實驗室的質量控制方案根據質量控制方案,制定具體的質量控制計劃,通過實施質量控制,可以找到整個流程中質量的薄弱環節實施改進,從而從整體上提升數據結果的質量。

    編輯:songjiaji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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