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id="8aumu"></ul>
  • <strike id="8aumu"></strike>
  • <ul id="8aumu"></ul>
    食品伙伴網服務號
    當前位置: 首頁 » 檢驗技術 » 實驗室管理 » 正文

    實驗室環境與人員基本要求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9-11-20
    核心提示:1 環境1.1 實驗室環境不應影響檢驗結果的準確性。1.2 實驗室的工作區域應與辦公區域明顯分開。1.3 實驗室工作面積和總體布局應能
     1 環境

    1.1 實驗室環境不應影響檢驗結果的準確性。

    1.2 實驗室的工作區域應與辦公區域明顯分開。

    1.3 實驗室工作面積和總體布局應能滿足從事檢驗工作的需要,實驗室布局應采樣單方向工作流程,避免交叉污染。

    1.4 實驗室內環境的溫度、濕度、照度、噪音和潔凈度等應符合工作要求。

    1.5 一般樣品檢驗應在潔凈區域,包括超凈工作臺或潔凈實驗室(局部百級)進行,潔凈區域應有明顯標志。

    1.6 病原微生物分離鑒定工作應在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Biosafety level 2 ,BSL-2)中進行。

    2 人員

    2.1 檢驗人員應具有相應的教育、微生物專業培訓經歷,具備相應的資質,能夠理解并正確實施檢驗。

    2.2 檢驗人員應掌握實驗室生物檢驗安全操作知識和消毒知識。

    2.3 檢驗人員在檢驗過程中保持個人整潔和衛生,防止人為污染樣品。

    2.4 檢驗人員應在檢驗過程中遵守相關預防措施的規定,保證自身安全。

    2.5 有顏色視覺障礙的人員不能執行涉及到辨色的實驗。

    編輯:songjiajie2010

     
    分享:
    [ 網刊訂閱 ]  [ 檢驗技術搜索 ]  [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關閉窗口 ] [ 返回頂部 ]
     

     
     
    推薦圖文
    推薦檢驗技術
    點擊排行
    檢驗技術
     
     
    Processed in 0.145 second(s), 16 queries, Memory 0.92 M